为何是“青天”:青色蕴含的司法期待
传统司法公案剧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句台词“求青天大老爷替草民做主”。很多人可能会有疑惑,明明是蓝色的天,为何在当时被称为“青天”,而且国人口中还时常蹦出“苍天在上”这样的词儿,那么苍天与青天又有何关联呢?
我们现在形容天的“蓝”,其本意是指蓼蓝,即一种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古人讲“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用的正是本意。古人并不用蓝来表示颜色,青色的外延极广,绿、蓝、黑均可以用青来表示,因此,也就没有了蓝天之说,只剩下青天了。大约到了隋唐时期,蓝才引申为与绿色相近但又有区别的指代颜色的词。从白居易《忆江南》中的“春来江水绿如蓝”,就可以看出蓝绿有别了。但即便蓝成了颜色名,也只能与绿混搭,与天空之色依然没关系。
天,最早也被称为“苍天”,《说文解字》认为“苍”是“草色也”。草为青色,苍也就有了青的含义。所以说,苍天本与青天同义。只不过,苍所指的青色,是浓重而偏黑的青。如果要在司法公正中使用“青天”的意象,借用的是清澈且清淡的青,即“天朗气清”,象征司法审判的“正大光明”。因此,苍天所指的青色,也就很少用在司法语境中了。
中国的天,不仅是自然的天,而且还是人格化的天,象征着至高无上,皇帝的合法性也来自于天,故而被称为“天子”。既然皇帝是天子,天又被称为青天,皇帝也自然“垂青”于“青”了。
一般人都以为黄色才是皇权的象征,然真正把黄色作为皇室专有颜色的,却始自隋唐。最早,青色才是皇帝专用色。汉代礼仪规定,写有皇帝诏书的简牍必须先以紫泥封印,再用青色的囊包裹好。用作外观包装的青色十分明确地告诉所有人,它来自于皇帝,非请勿开。就连皇帝的卧榻也被称为“青蒲”,“青蒲,天子内庭也,以青色规之,而谏者伏其上。”皇帝一般会准许宠臣进入只有皇后可以接近的“青缘蒲席”,秉直谏言。这样,青色就被赋予了帝王之性。
之所以将帝王之色作为青色,源自于青色的象征义。东汉刘熙《释名·释采帛》曰:“青,生也,象物生时色也。”东汉王充《论衡·道虚篇》也称“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黄。”正所谓“青黄不接”,青就成了万物生长之初的色彩。于是早在先秦春天就被称为“青阳”了。皇帝手颁的诏书,也意味着最根本和最原初的存在,诏书用青囊包裹,正是借用了这个意思。即便是到了后来,纸张作为新的书写材料取代了简牍,凡皇帝亲笔诏书,也还是写在青纸上,以象征所有权力必自皇帝出,朝纲独断的皇权才有了权威和神圣色彩。
作为“执王法”的官员,被称为“青天”,实则象征着代天子巡守四方,保一方安宁。作为最基层的父母官,尤应如此。因此,青色大多作为同百姓经常接触的低阶官吏的服色所用,以七到九品官员居多。例如北魏时曾定制五等公服,从高到低依次为朱、紫、绯、绿、青。唐太宗时则规定六至七品官员着绿,八至九品穿青。正如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所写的“江州司马青衫湿”。因唐代地方长官为刺史,通判官是司马和别驾、长史。前期的司马作为通判官不仅拥有实权,而且有时还可代理刺史。但中唐之后,司马便成为大量贬官的代名词,丧失了实权,被视为低阶,着青色。唐以后的宋元明依然继续用青绿色作为六品以下官员的衣色,清代官袍不论品级,皆为石青色。这就意味着,寻常百姓眼里常见的就是着青色服饰的官员,经常处理第一线审判事务的也常为青色的身影。再加上青色也指代苍天,并象征着皇帝权威,“青天”也就成为百姓对父母官的经常性称谓了。一旦对簿公堂,过堂问案,百姓便将身家财产性命托付给享有“执王法”权的父母官。在百姓眼里,其头顶上只有享有直接管辖权的父母官和远在天边且高高在上的皇帝。他们将代表皇帝的衙门官员称为青天,意指官员权力初始来源于独享“青色”的皇帝,期盼官员按照皇帝的意图审案定谳,而不是随心所欲枉法裁判。他们还借用了作为自然化的“青天”象征的公正透明之意,期望父母官代天执王法,秉公审判。也同时借用了作为人格化的“青天”所代表的天罚,期望父母官不要徇私枉法,否则必遭天谴,这就是古人对司法审判最自然的期待。
最后,“老爷”之名,最初起于南宋,到元代才出现在正史中。辅佐官员的师爷有左右司法的机会和权力,民间往往将其称谓“小老爷”,真正掌权的官员就被称为“大老爷”了。“爷者父也”,是对父母官的俗称,也是中国传统社会“家国同质”、“移父于君,移孝于忠”的重要体现。说到底,“青天大老爷”联称的叫法应该是在南宋之后才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