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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中央巡视人员 男子诈骗获刑七年
【作者】:王希玉 潘 辉  【发布时间】:2016-04-01

 

谎称自己是中央巡视组工作人员、北京电视台导演等身份,以能够帮助转编制、找工作、办户口、反映问题等为由,诈骗他人钱财27万余元。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克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8月至20132月期间,被告人张克春在聊城市开发区化名“张辉”,谎称北京电视台导演等身份,以认识聊城市领导,能给别人转编制、找工作、办户口等为由,在开发区医院三楼西户其租房处等地,骗取被害人蔡某某12万元,骗取被害人苗某某79500元,骗取被害人马某44000元。
    20139月份,被告人张克春谎称自己是中央巡视组工作人员,在其老家湖北省老河口市,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邹某某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反映问题为由,诈骗被害人邹某某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克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克春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