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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见肉分汤”的扶贫黑手
【作者】:符向军  【发布时间】:2016-06-21

 

扶贫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乎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之情,不容半点马虎和差错,更不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横行。
 
    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有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是国家惠民政策红利对基层贫困地区、人群的倾斜和释放,以帮助贫困地区和人群早日脱贫致富、干事创业,彰显了社会救济保障制度的优越性。惠民政策红利的落地,需要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及时有效地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扶持,送到群众中去。无论虚报冒领、中途卡壳、半道截留、吃拿卡要,抑或“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都是对国家政策施行的背反,涉嫌渎职、贪污、索贿、侵占等多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其不但会造成国家惠民政策的肠梗堵,还会极大地消损党和政府的形象。
 
    相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手段,有人说“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的“见肉分汤”式做法恶性不大,不但获利金额相对较小,违法情节也不算严重,只是“微腐败”,甚至属于“投桃报李”“你情我愿”的正常人情范畴。殊不知,这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回报,在本职工作中吃“辛苦费”,拿国家扶贫资金赚取人情酬金的做法,实质就是假公济私的腐败行为,其危害不容小觑。
 
    扶贫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乎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之情,不容半点马虎和差错,更不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横行。无论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还是“见肉分汤”;无论是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还是面多量广的村组干部“微腐败”,都应给予高度警惕。要把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四关,建立健全对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监管考评机制,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也要积极执法亮剑,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