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从严治党突出“一把手”责任
本报讯 (记者 张晓敏)天津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什么”“改什么”“怎么抓”? 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期推动会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汇报会上,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围绕上述三个方面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邀请天津市纪委办公厅负责同志通过讲座形式,对全市法院党组书记进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培训,各院党组书记围绕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本情况进行了述职汇报。
会议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求,抓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抓教育,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抓导向,坚持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抓制度,坚持严格党内生活;抓纪律,坚决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抓廉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要主动查找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职责缺位、制度落实不力、执纪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一把手”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强化责任主体建设,强化问责严肃追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