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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讲师团赴新疆伊犁巡回授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5

 

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邹  洁)8月9日至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讲师团一行5人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举办巡回授课培训班,伊犁州直法院281名干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65名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
    江苏高院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司法业务培训,为确保今年授课内容更加贴近伊犁州直法院的工作实际,江苏高院广泛征求伊犁州分院意见,充分了解培训内容需求;缺什么、补什么,实行订单式授课。此次培训根据伊犁州直法院当前司法业务所需,课程内容设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量刑规范化具体适用”等审判实务内容,同时还安排“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课题,专门针对书记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书记员工作效率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更具有针对性与指导性。
    此次培训采取面对面授课、视频授课和巡回座谈互动交流方式进行,扩大了参训覆盖面,节约了培训成本,为伊犁地区广大干警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参训学员李霞表示,参加此次培训,能感受到授课老师们的精心准备,丰富的授课内容、精彩的讲解,让学员们受益匪浅。
    据悉,2011年起,江苏高院与伊犁州分院对口援疆工作开展至今,江苏高院已选派5批巡回讲师团来伊犁授课,伊犁地区接受培训1866人(次),极大地提升了受援法院的司法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