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破“终身制”
借鉴自治区文明单位评选“清零争创、动态管理”的零基启动评选模式,昌吉回族自治州在全疆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届满、零基启动”工作,对届满的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重新验收,打破荣誉终身制。
2015年至2016年1月中旬,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对全州2012年命名,届满三年的94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三年届满、零基启动”验收工作,其中104个考核不合格单位被撤销荣誉称号。今年,昌吉州还将对2013年命名的640家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验收,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进一步激发了各县市、各部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热情和活力,也赢得了社会各方对创建工作的关注,越来越使这一荣誉实至名归,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越筑越牢。”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多荣说。
根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部署,昌吉州党委、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将27项重大举措内容细化,并逐一确定了责任人、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地各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狠抓落实。除“规定动作”外,昌吉州还从小处入手,确定实施20项“自选行动”,切实解决全州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这20项行动,涵盖了各族群众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包括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自治州民生建设年、各民族共同创业、全面提升双语教育等多项内容。”王多荣介绍。
根据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今年,该州党员干部“结对子、交朋友”融情聚力活动从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扩大到每名党员干部至少与一名不同民族的基层群众结对子,结对子数量将从3600多对增加到约1.8万对。
同时,昌吉州全年实施民生建设项目18类377个,解决一批让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包括完成21个牧民定居点的改造提升,完成14家草畜联营示范社的改造升级;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建设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集市(农贸市场)等。
制定优惠政策,建立专项基金,鼓励扶持一批各民族共同投资、共同合作创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努力,争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企业各超过100家,州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200家。
王多荣说,昌吉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良好的基础,建州60多年来,全州42个民族团结一心,共谋发展,共建幸福昌吉、美丽昌吉,在建设发展中凝聚了心力,升华了感情,并于2014年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如今,全州各县市各部门正充满干劲和决心,争取脚踏实地将自治区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每一项举措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满满的诚意和温暖。”王多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