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三团开展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新疆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我团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133团卫生监督站站长李文明、潘洪涛等一行6人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对该团开展以宾馆、旅店;歌舞厅、夜总会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经营业主的查验,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消毒设施和公用物品与器具(口杯、修脸和修脚工具)的消毒,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安全套及防艾资料规范放置情况等。通过开展对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使该团的10家宾馆、2家招待所客房安全套和宣传资料放置率达到100%,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业主防治艾滋病的责任意识,依法查处违反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的社会环境,保障133团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