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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7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2日至44日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