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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花园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石河子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疆石河子花园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花园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概要:石河子机场建成于2015年,位于石河子143团石南农场西南侧,距市中心15km,机场进场路连接机场北侧石西公路,基准点坐标:N44°1432",E85°5326";跑道真方位94°~274°;磁差3°22E;机场标高:517.6m;机场基准温度,32℃;机场占地面积147.6万m2,现有建筑物总面积:28046.68m2。

本次改扩建工程总投资21346万元,改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将现跑道向西延长400m至2800m,并在延长端增设1处掉头坪;将现民航站坪向西扩建至7个C类机位;新建1条垂直联络道;配套建设相关空管、助航灯光、消防救援设施等;新增特种车辆,并新建特种车库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现场调查和网络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该机场扩建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该机场扩建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⑶ 该机场扩建是否有利于本地区基础设施的改善;

⑷ 该机场扩建对项目区民众环境质量(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有什么影响;

⑸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河子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斌

电话:0993-2660535

地址: 石河子花园新区花园机场一号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中乐大厦5层

联系人:孔勇强

电话:010-64967561

电子信箱:84334770@qq.com

石河子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发布时间:201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