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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八师石河子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9

2017年八师石河子市夏季消防检查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师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师市决定从2017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师市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师市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张志民副师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河子市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兵团公安局副巡视员、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局长陈大疆同志担任。各管委会、团场、镇、街道、行业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沿街商铺、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
严格重点场所隐患治理。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文体、旅游、商务、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要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支队要牵头加强各行业部门的紧密联系,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联合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支队要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消防支队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二是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26号)要求,消防支队要联合安监局、商务局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三是文体局、消防支队要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消防支队要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体局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认真贯彻《文物建筑消防管理十项规定》,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2.
整治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支队要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对目前还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对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二是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提请师市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三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师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关停,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3.
实施“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一是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的统一部署,采取确立样板、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二是社管办、消防支队要动员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居民楼院门口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物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师市60%的社区完成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
4.
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消防支队、经委、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人社局等单位、部门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二是推动团场、镇、街道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会同经委、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人社局等单位、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三是形成专题报告提请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
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消防支队要提请政府根据师市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2号),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成石河子市、建制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80%的团场、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建成市政消火栓100个、消防水鹤10个,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 “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将“智慧消防”纳入建设内容,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6.
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消防支队要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师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争95%以上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95%以上。531日前,消防支队要组织召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的动员会,对师市范围内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进行摸底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630日前,消防支队要指导单位完成自查达标活动。731日前,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细则》,完成对“三化”单位的达标验收,逐一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帐。815日前,消防支队组成督查组,对全市“三化”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排名。
7.
开展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支队要联合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社管办组成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针对电动车销售点、小区、居民楼和企事业单位等场所,重点检查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停车棚是否随意搭建、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楼下停车楼上住人现象等。二是通过检查督查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督促社区、物业等单位将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纳入社区、物业巡查人员24小时巡检内容,确保及时发现消除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等安全隐患。督促社区在车棚合理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并增加巡查次数,提醒居民及时关闭充好的电动车电源,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清理充电区域内的易燃杂物。
8.
联合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支队要联合公安派出所重点对老旧小区楼房地下空间、群租房、平房出租大院、企事业单位员工公寓、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重点排查出租房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明火现象;灭火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用火、用气情况以及房屋周边可燃物清理情况等。二是组织社区、物业等单位对房屋管理者和租房住户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其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安全无小事,尤其是地下室,通风差、空间小,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各住户要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检,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火患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在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时对出租屋住宿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讲解日常生活中安全用火用电、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场逃生自救的注意事项、如何正确拨打119火警电话、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危险等常识。同时,要加强与综治办、社管办、工商局、住建局、城管委、公安局等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会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
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消防支队要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组织官兵要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再熟悉,开展石化企业“一厂一策”专项活动,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2.
推进联勤联训工作。公安、消防要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公安消防支队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分期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普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同时加大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年内,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
3.
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消防支队要组织基层训练骨干开展地震救援、绳索救援、交通事故处置技术、内攻及紧急避险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规范救援处置程序,提高官兵专业化水平;同时结合实际组建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
4.
规范执勤战备秩序。严格执勤战备等级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扎实开展《作战训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严格落实灭火救援行动安全规程,强化作战训练安全管控,避免官兵作战训练伤亡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官兵生命安全,确保部队内部高度安全稳定。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
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消防支队要联合社管办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6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联合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联合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支队要协助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石河子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900100条(次)。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
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消防支队在市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确保夏防期间60%区域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开放。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4.
精准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支队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依托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消防总队制作的消防培训课件、宣教片和火灾警示片,深入农村社区、棉花加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各行业部门要全力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消防支队提请政府组织行业职能部门,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联合对涉节、涉会的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二是节日期间,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组织消防、治安、宣传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三是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支队要组织机关警力下沉一线,与基层共同开展执法执勤,严格落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六项严管严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城市综合体、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实施“盯、巡、守”,对不同业态的营业性场所开展“错时检查”,成立明察暗访组进行巡回督查,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四是督促团场、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单位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巡防、值守。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消防约谈。重点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团场、镇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约谈。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支队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公开检查情况。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抄告主管部门。
(三)严格监督执法。公安局要督促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贯彻落实《关于调整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新公通〔20174号),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督促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每月分析研判执法情况,并通报检查单位、整改隐患、罚款、责令“三停”、拘留、办理“两案”等六项执法总量。
(四)组织媒体曝光。消防支队要定期在师市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失信惩戒。消防支队要切实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师市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4
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师市消防安全。
2.5
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师市消防安全。
3.9
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师市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师市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夏季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考评结果将纳入师市防火安全工作委会年终考核内容中。
六、工作要求
(一)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要主动向师市报告夏季消防检查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提请师市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镇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要发动团场、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强化多警联勤,形成工作合力。公安局要严密组织各警种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强调度指挥,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公安消防支队要当好主力军,相关部门警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师市防火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项内容纳入年终考评工作中。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法制、刑侦、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夏季消防检查结束后,师市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团场、管委会、镇、街道、行业部门工作情况。
各团场、镇、管委会、街道、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10日前报消防支队,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情况将纳入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内容。
联 系 人:杨琛琛
联系电话:0993-28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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