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书法让人如此痴迷?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在中国享有崇高的文化地位。
她负载着丰富的文化心理和人文信息,绵延几千年经久不衰,除了她完美的艺术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特征外,更主要的则是书法中蕴含的精神力量具有决定和指导的因素。
这就是书法的灵魂,灵魂在宗教中认为是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东西,一旦灵魂离开人的躯体,人即死亡。
书法也是这样,如果丢掉了她的灵魂,那么无疑也将面临死亡。
什么是书法的灵魂呢?这个灵魂就是中国的文化和中国的精神。

一、人文性
书法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深深打上了中国文化的标记。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从书法的产生还是发展,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来运行的,那种对书法技法的层面的学习以及对书法线条表层的审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体悟,对书法的真正理解,是隐含在汉字书法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超乎笔画之外的玄妙,是一个幽深无尽的文化世界。
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乐的节奏、体势的完美。沈尹默说过:“无色彩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音而行音乐的和谐。”如苏轼的《梅花帖》,写到结尾,忽做狂草,那是奔放的诗所决定的。他的《寒食帖》,写到“年年欲惜春”,“年”字打破格局,忽做大字,借鉴了狂草的章法。由此可见是诗文引领着行文。
中国书法艺术在古代文人那里,就成了这样的“天使”与“挚友”。甚至可以说,就在书法艺术中他们找到了“自我”,从而获得了一种无上的精神满足。

二、哲理性
中国书法可谓“一墨大千,一点尘劫”,具有自己的发展体系,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促使中国书法亘古不衰的基本思想,即“形”、“神”、“气”、“韵”、“理”、“法”等中国的哲学观。
“形神”是中国书法的核心范畴之一。“形神论”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它是我国古代哲学中形神论的衍发。“形”与“神”的关系,在古代哲学思想中是指人的形体和精神之间的关系。其根本问题是形与神有无不可分离性和神对形有无依赖性,以至形神的同一性。
后人把他引申到审美中,沈括《梦溪笔谈》中说:“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这是说,书画要想达到妙境,不能仅仅从“形”的方面去寻求。“神会”,就是“物”“我”两方面的统一、契合,达到“物我一如”的境界。这样既能捕捉到“物”象的精神特征,而且能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注入要表现的“物”中。
中国书法所以重“神”,因为“神”是主宰形貌的精神本质。所谓“形无神不活,神无形不存”,所以把“写神”和表现“神韵”作为最高表现。中国书法除重“神”之外,还更注重“气”与“韵”。

三、传统性
所谓“传统”即过去传下来的思想、信仰、风俗、习惯等,要理解中国的书法只有把她放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去,才能体悟出她的韵味。书法既然是传统文化,就是说书法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套有着完备系统的书写方法,是需要后来人尊崇和效法的。而不能离开传统另搞一套,那样就不叫书法了。那样就在书法前边加很多限制词。比如:流行书法,现代书法,艺术书法。
书法是汉文化特有的艺术,她是中国的三大国粹(京剧、中医和书画)之一。作为在中国沿袭数千年之久的书法艺术,对于传统的依赖性则更强。这主要是因为书法所赖以表现的对象是文字符号,它完全不同于戏剧形象或中医药理。而文字的符号由六书而隶变,由隶变而楷则,基本上已经定型化,它给书家所留下的创造性余地是非常之小的。对于书法来说,继承传统的主要方式是临摹;对戏曲来说,继承传统的主要方式是模仿。
虽然,临摹、模仿不一定能出名家,但名家的个性独创,正从临摹、模仿的传统继承而来。临摹不要怕重复,其实每一次重复都是一次新生,犹如蜕皮,脱胎换骨。艺术有一句话叫做重复就是力量,贝多芬的命运,九个乐章一直在重复着一个旋律。
临摹包括“读帖”(读帖又称“意临”)以及“背帖”(又称“背临”)。历史上的名家,如赵孟兆页、董其昌,乃至近代的于右任、沈尹默等等,无不在临摹前人的传统方面铁砚为穿,然后得以登堂入室,既而破门而出,自立门户。

四、审美特性
孔子有一句话叫作“里仁为美”。我觉得这是对中国审美观的极高概括。如果说西方艺术重视外在的造型,那么中国的艺术,特别是书法则重视内在的蕴涵。
中国人天生就有诗性思维和艺术态度。中国的书法家懂得在“似与不似之间”获得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体验。
中国书法不是推理,是哲理。这就是中国艺术的主要特征。有些人总喜欢套用西方的审美标准来衡量中国书法,什么造型啦,线条啦,视觉冲击啦还有人搞展览叫什么“视觉盛宴”、“视觉游戏”,我不能说这些没文化,但是起码是没有承担更深的文化使命,缺少文化的精神和内涵……这种审美方法实际上并不能真正看懂中国书法。这里有个文化环境问题,你没有到过前门大栅栏,你肯定理解不了中国的京剧,你不在香榭里大街上走一走,你也听不懂外国的交响乐。而外国的可以言传,中国的只能意会。
在中国的书论中有很多关于书法形象性的理论,比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奔雷坠石”、“屋漏痕”、“锥划沙”等。那么书法是什么呢?是形象的抽象――可以唤起人的想象;是抽象的形象――可以唤起形象的联想。书法朦胧而鲜活,泛义而凝定,百怪千奇,瞬息万变,可以任人“浮想联翩”。
书法是心灵的艺术。如果追根溯源,你可以从河姆渡的陶器上看到,可以从商周的铜鼎上寻到,可以从龙门石窟的佛像上找到,可以从秦砖汉瓦、唐诗宋词中悟到。
概括说来,体现于书法中上述两家的共同的美学观念表现为三个方面,即:简约为美,气韵为美,中和为美。
正因为她的古老,她才显得年轻;正因为她的厚重,她才具有无法颠覆的文化元素。她的经历,她的辉煌是我们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她是一条看得见的纽带,串联起五千年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我相信,书法的明天会更好。